噪音治理工程师:低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?低频噪声比我们熟识的普通噪声对人体有更大的危害。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低频噪声的特点。顾名思义,低频噪声就是频率很低的噪声,它波长长、频率低,衍射能力强,能量衰减少。1、频率低:通常超出人的听力范围,不易为人觉察。2、衍射能力强:穿越障碍能力很强,隔声屏,所谓的隔声玻璃,一般的建筑物,甚至体量如白云山大小的障碍物,通过衍射的方式而跨越过去。3、能量衰减少:可以传播得很远。4、接近共振频率:对人体影响作用方式就在于此。当其频率低于20赫兹时就是次声波了,的共振频率范围就在10赫兹左右,有的发达国家在研发一种次声,其方式就是利用次声波引起的共振,达到一定能量时可将震碎。
《工人日报》昨天报道,日前,环保部发布《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(2016)》,披露了2015年城市声环境现状。报告显示,城市声监测夜间1/4不达标,“这意味着1/4城市睡在噪音里。”环保部发布的这份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,近年来噪声污染投诉比例居高不下。2015年,共收到环境噪声投诉35。4万件,占环境投诉总量的35。3%。常见的事例有:小摊小贩的叫卖声刚谢幕,高分贝的广场舞又登场,然后又是深夜里的施工声、重型大卡车声,声声入耳。你方唱罢我登场,搅得人脑神经要崩溃。
目前噪声污染包括工业噪声、建筑施工噪声、交通运输噪声、商业噪声、社会生活噪声等,而各类噪声分属不同部门监管。我国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赋予了环保、、交通、文化、工商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管职责,出现了交叉管理、主体不明确等状况。根据相关法律,工业噪声、建筑施工噪声由主管。就拿建筑施工来说,施工单位必须经过审批并要及时告知附近群众,才被允许夜间施工,可一旦噪声超过被允许的范围,必须由行政部门处罚。可见,管理部门如此叠加,加重了监管难度,容易造成谁都管,到后谁都不愿意管的后果。
污染点多、面源广、危害大,严重的噪声污染往往会给人“像睡在马路上”的痛感。另据我国环境监测报告显示,近2/3的城市居民在噪音超标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,遭受着噪音伤害。噪声污染让生活在城市里的人“想静静”真的很难。有业内人士坦言,未来只有补齐城市噪声污染治理这块环境改善的短板,“城市让生活更美好”才能更好地照进现实。不同于水、大气和固体废弃物这三大公认城市污染,噪音属于感觉公害,不能集中处理,但在政策标准上不能落后。虽然我国早已实施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,但执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。
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降噪处理设备的风平于2024/4/19 14:35:02发布
转载请注明来源:http://jiujiang.mf1288.com/jxfengping-2738369344.html